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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2-05 | 石油企业变着法子赚大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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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中国石化  石油  炼油  亏损  集团 

 

石油企业变着法子赚大钱!

 

在因燃油税出台和油价“坚挺”等引发的对国内石油企业一片质疑的当下,曾经由中石化提出的“原油成本法”定价法再次在某些专家嘴里“死灰复燃”。

所谓的“原由成本定价法”即以参考当地的原油价格再加上生产和运输成本作为最终的成品油价格。

石油专家韩学功教授所说,新的原油定价法,将把原来出厂价和终端市场之间的利润差转移一部分到炼油厂,从而更好地解决炼油企业亏损的问题。必定在今年两石油巨头的三季财报显示,炼化部分仍然是亏损很大。

一位中石化人士表示:对两大公司来说,两大石油巨头的利润只不过从左手倒到右手,只是集团内部的利益分配有所调整,部分利润从流通环节的区域大公司、省公司、市公司、加油站转移到炼厂,而整个集团收益并不会受到影响。

也就是说,两大石油企业该亏损的还得亏损,该赢利的还得赢利。

虽然中国石油、中国石化两大集团的三季财报显示炼化部分仍然亏损很大,但有专家认为炼油成本是本糊涂账。中国卓创石油网燃料油主编吕斌则进一步指出:炼油企业不但不会亏损,而且还获巨额利润。进过计算得出前国内炼油企业的成本不会超过3500/,按照最新的发改委620日制定的成品油批发价格7000多元/吨,现在炼化企业不但不亏损,而且会赢利很高,不管采取哪种生产方式,利润额都会接近或超过3000/吨。

有人说亏损,有人说赢利,为什么两者的舆论会如此天差地别?

吴木銮在其《原油成本定价法不是油改最优选》中指出:在中国实施“成本定价法”将鼓励作弊,因为成本是要自己报的,而炼油行业的成本构成复杂,为其提供虚假成本大开方便之门,即使再精明的行政官员也很难掌握生产环节中的每一个细节。

虽然笔者也很生气,但不能因此就一口咬定两石油巨头在作弊,得允许有说亏损的,也得允许有说赢利的。但真要实现我们的油价与国际接轨的话,我看还是让如何计算油价的“财务制度”先接轨吧。否则,难免有“掩耳盗铃,变着法子赚到钱”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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